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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1年第42期)盖喉兰属

时间:2022年07月20日
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1年第42期)
近期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豆制品、糕点、粮食加工品、食用农产品、饮料、方便食品、罐头、酒类、食品添加剂等11类食品307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4批次、不合格样品13批次(见附件),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、食品添加剂、质量指标、微生物指标、生物毒素等问题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、亳州、宿州、阜阳、六安、马鞍山、芜湖、宣城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。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。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,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。
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农兽药残留问题
(一)六安市开发区百姓农家菜馆销售的黑鱼(活)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二)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一品尚都店(六安)销售的的鳊鱼(活)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三)六安开发区润家超市销售的猪肝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(四)阜阳市颍上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(活)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二、食品添加剂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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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宿州市埇桥区何丽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宿州市砀山县冠霖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红薯粉条,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(二)芜湖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销售的、标称安徽大富食品有限公司(合肥)委托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十大功劳厂生产的皖南乡香干,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。
(三)合肥清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马鞍山市当涂县绿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干,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马鞍山市当涂县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提出复检;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三、质量指标问题
芜湖市无为县顺发超市销售的手工香酥卷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四、微生物指标问题
(一)亳州市瑞品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源优质饮用纯净水,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二)宿州市泗县潜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润饮用纯净水,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三)合肥庐阳区勤迎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蓝蓝包装饮用水,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(四)合肥庐阳区勤迎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、标称江西恒大矿泉水有限公司(南昌)委托合肥纳之洁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,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五、生物毒素问题
阜阳市颍上县叶文培粮油店公司销售的、标称阜阳市颍上县管氏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慎城超级粉,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阜阳市颍上县管氏面制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提出复检;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 1.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.doc
2.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3.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4.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5.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6.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7.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8.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.xls
9.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展翅马蓝息.xls
10.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11.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12.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13.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.xls
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1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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